发布时间:2018/08/25 09: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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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的青岛,天气转凉的步伐越来越快,早晨与夜晚甚至有时让人有了几分寒意。这样的天气也多少为我们的调研活动减轻了负担。
当朝阳让蔚蓝的海面泛起金光,当青岛校区的风吹散清晨笼起的海雾时,我们一天的调研生活便拉开了序幕。算下来,这是我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状况调研”项目开展的第6天了。今天我们要去的单位是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光美、子麟、怀玉和我又起了个大早,为的是早点赶上进城的136路车。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我们来到了即墨检察院。即墨的检察院并非新建,与其他地市那些修葺一新的办公大楼相比,这样的老式办公楼虽少了几分富丽堂皇,却更平添了几分司法机关应有的严肃、端庄的味道。到了检察院的门口,我便与公诉科姜科长联系,不一会就看见姜科长亲自走到大门来接我们,她热情地带领我们走进了办公室。
在实地调研之前,我们已经和姜科长在电话上有过几次沟通,所以今天的访谈也就开门见山,由姜科长首先介绍即墨区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试点的基本情况。姜科长表示:“2018年以来,即墨地区刑事案件有近540件,到目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案件有445件,适用率高达82.8%。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也是回应了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通过与姜科长的访谈,我们了解到,当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后,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往往会更加容易地收集到更加丰富的证据,但是检察机关并不会因此降低证据审查的标准,仍是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去审查,这是对嫌疑人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职责的恪守。同时,即墨检方还在试点过程中寻找工作新方法、新思路,给予了值班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这样一来,在嫌疑人的认罪认罚自愿性上,值班律师不仅可以从形式上去保障,还能够通过阅读卷宗来从实质上进行保障。之后,我们还向姜科长请教了许多存疑的问题,例如值班律师向辩护人转化的利弊与可行性、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体现以及青岛市试点办法中的相关条文解读等等,姜科长也就这些问题一一给我们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
访谈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结束后,我们又参观了即墨检察院的办公场所,从公诉科到未检科,从律师值班室到“春晖”工作室······在一个旧式的办公楼里却满是各种高科技的产物:远程提审室、无纸化网上办公系统、监控录音全覆盖的提审室等等都让我们见识到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称得上是让人眼前一亮了。
经过了一个上午的调研,我们对即墨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通过姜科长耐心的讲解和详实的数据与案例的证明,让我们对本次调研有了更为浓厚的兴趣,同时也对未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推广有了更高的期待。
【作者:孙永超 来自单位:法学院 责编:国千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