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8 09: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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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和舍友期待已久的山大杯辩论赛决赛进行的日子。
屏幕上播放着两队阵容,外语学院正方对法学院反方,各路大神都来争锋,我们对接下来的比赛又多了几分期待。今天的辩题是“人有无表达偏见的自由”,看到题目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很辩证的问题,偏见作为一种特殊的言论,与自由相冲突,是“理不辨不明”,还是“语言暴力”呢?我想的比较简单,觉得辩题对反方十分不利:这不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吗?反方想要反驳一种“自由”,会给对面留下许多进攻机会的呀。
但双方一开始交锋,我就发现我想的太简单了。正反双方对“偏见”的定义便不一样。我听到这个词的时候,理所当然的认为“偏见”都是错误的、不好的观点,才会称之为“偏”,但在双方的表述中我发现,正方对偏见的阐述是“经验性的、不全面的概括”,其中可能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评价,而反方则认为只有“否定意味的、排斥性的言论”才能定义为偏见。双方围绕类似“中国人数学都好”“山东人都热情好客”这种言论能否称为偏见展开了一系列讨论,反方认为这些不算偏见,但正方坚持这些言论如果表述为“你不是山东人吗?你为什么不热情?”,就符合反方对“偏见”的定义。双方各执一词,在后续点评中,学姐认为正方这里是占了优势的,但在之后的辩论里没有乘胜追击,给了反方模糊焦点的机会。
后面的自由辩论更加精彩,正方坚持“理不辨不明”,认为偏见先要表达才能被纠正,而反方则认为偏见的表达可以体现在行为和言论上,为什么要先造成伤害再去纠正呢?辩论越来越激烈,正方:“错误的观点不说出来如何得到纠正呢?”而反方回应:“需要先杀人才能知道杀人是错的吗?”又一回合,反方:“一旦表达偏见,就会造成伤害,为什么不直接避免呢?”而正方回应:“难道有一本词典,供大家表达前先行翻阅,去确定自己表达的内容不含偏见吗?”
辩论就在双方有来有往的攻防中节奏越来越快,观众的思考也被调动起来,精彩之处场上一阵阵掌声雷动。很快,胜负难分的双方便进行了总结陈词,之后特邀评委对两队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将过程中的亮点与不足一一点出。
后面还有更加精彩的校辩论队毕业告别赛,可我因事提前离场了,错过了后面的辩论赛和结果公布,回宿舍后听着舍友精彩的讨论,忍不住有些遗憾。
今晚宿舍的气氛也十分热烈,大家继续讨论着今天的辩题,都得到了很多启发。正如评委所说的,一场好的辩论赛能引发听众更深刻的思索。这正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作者:2016级本科生 王靖薷 来自单位:化学院 责编:陈奕飞 张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