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实习生 李柏彤

发布时间:2025/02/09 20:10:30   点击:  

2月9日 星期日 晴

“检察精神,薪火相传,照亮法治征程,铸就社会和谐之基。”寒假在检察院实习的日子临近尾声,对于所在部门的公益诉讼工作,我虽已经略知一二,但仍存些疑问。今天上午,终于有幸和办公室内的前辈们得空坐下来交流,我想借此机会深入探寻家乡当地红色文化遗产的公益诉讼情况。几番对话后,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我,更觉肩上的责任重大。

我的家乡在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拥有众多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资源。像中共夏营支部旧址、王高寨九十六烈士纪念地等多处重要遗存,每一处都承载着那段波澜壮阔的革命历史,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站在这些旧址前,我的心中涌起无限的敬意。

无论是整理相关卷宗,还是随队伍一起实地探访,检察院日常为保护家乡红色文化遗产付出的诸多努力,我都深记心中,尤为感激。比如《菏泽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从法律层面为红色文化遗产撑起了保护伞。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谈到公益诉讼的工作成效时,他满是欣慰。通过公益诉讼的手段,红色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它还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而且,检察院在工作模式上不断创新,构建了机关之间的协同办案机制,还创新了与行政部门之间联合办案模式。各部门齐心协力,形成了保护红色文化遗产的强大合力,这种团结协作的精神和高效的工作模式值得点赞。

不过,前进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在公益诉讼实践中,检察院也遇到了不少阻碍。部分责任单位配合度不高,使得一些问题的整改难度增大,这无疑给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另外,公益诉讼碎片化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影响了办案效率和质量。面对这些困境,我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展望未来,他们打算积极探索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强事前预防,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来


【作者:2023级本科生 李柏彤 来自单位:法学院(威海) 责编:谢婷婷 朱若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