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06 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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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跳到00:20的时候,我终于停笔了。数了数,七张明信片。
打个了寒战后,我哀怨地说: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深夜哆嗦着写明信片。
上午三节课,十一点钟一到,满血复活奔向收发室。
贴第五张邮票的时候,浓眉红脸的投递员终于没耐心了,丢来一句:“我有事先走了,你明天再投吧。”
“别走啊……别啊……”我尖叫了起来。红脸大哥摇了摇头,拎起灰绿色的布袋,转身就走。
贴好邮票,想也没想就追了出去,终于在楼梯口把一叠明信片塞进了神圣的绿袋子,我一脸谄媚地看着大哥,差点喊一声“邮政万岁万万岁”。
从大一到大三,收到的书信厚如吉米多维奇,寄出的字数多如雪花满天飞。当然,长途话费完胜邮票费,其地位却始终屈居二线。潜意识里,书信是折翼的的天使——虽然只能坐火车抵达大江南北,千里跋涉,灰头土脸,却始终不改纯白的灵魂与气质,把一切照耀得温暖美好。
写信的习惯是在高中养成的。那时,和几位好友身处异地,加之囊中羞涩,长途电话尚属败家行为,于是我们开始兴奋地撕下草稿纸,在抛物线印子的背面,写下酸甜苦辣的生活。我永远记得小贝的第一封信——她在信中特意分出一段,告诉我她是怎样把一摞记录高一生活的照片塞进信封,又怎样被告知信件极度超重以至于不能算一封信……暗想了无数遍她翻白眼的样子后,我的眼睛湿了。
因为有了寄照片会超重的教训,以后每封信中的字数都可匹敌三篇高考作文。大到天文地理,小到鸡毛蒜皮,我们意犹未尽地叨叨着,分享着。从远方寄来的小事与思绪,无论多么琐碎,都那么让人回味。小贝说她曾得瑟地在宿舍朗读我的信,惊起嘘声一片;我则低调行事,默默地把收到的信放在床头,权当看不够的睡前读物。
上了大学,书信往来还在继续。自认为长大的我们,硬着头皮咽下千言万语,不倾诉更不哭诉。偶尔长谈,说的是“以后”和“三观”,末了,信手涂鸦,真情流露;不谈时,便在心中斟酌许久,挑出三言两语,排版工整,化成问候与祝福。
媛总爱说:加油。
扬扬送我不少明信片,我说:“哇,字还那么难看。”
这个字体,我却喜欢。
书信之美,在于距离。因为生活没有交集,那份情感反而更显亲密;因为一封书信要历经十天半月,那份问候便显得动人无比。
书信之美,也在于珍藏。一封信可以从纯白存到泛黄,念过千遍,仍觉新鲜。
最美不过纸上余温。哪怕寒彻肌骨的日子,它们都在告诉你:嘿,总有人能温暖你。
可人总不能等着别人来温暖,最好,做一个会发光散热的人——身边的人,多关照;远处的人,多问候。
把念想,送到所有能送到的地方。
【作者:土建学院2011级本 郝轩 来自单位: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露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