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2 19:30:46
今天,我开展了一节趣味普法课,和往常枯燥罗列法条的备课思路不同,我特意选取孩子们熟悉的动画角色太乙真人,设计“喝酒骑猪”的生活化案例,提前梳理交通法、民法典对应的法条,制作配套课件,想用他们感兴趣的影视情节降低法律知识的理解门槛,原本我还担心法律内容晦涩,孩子们会觉得沉闷走神,整堂课结束后,我收获了远超预期的惊喜。

上课后,我先放出太乙真人醉酒骑坐骑穿行街市的剧情画面,台下原本坐姿松散的孩子们立刻被吸引,不少孩子认出这个熟悉的角色,小声互相讨论动画里的桥段。我顺势抛出核心法律问题:酒后骑猪算不算酒驾?如果坐骑失控撞伤路人,责任该由谁承担?话音刚落,教室里热闹起来,有男生立刻抢答:“猪又不是汽车,肯定不算酒驾!”还有小女孩迟疑着举手:“可是太乙喝醉了控制不好猪,伤到别人总要有人赔钱吧?”我顺着这些零散的想法,逐条展示提前整理好的法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特指依靠动力装置驱动的轮式车辆,家猪不属于机动车,因此酒后骑猪不构成酒驾;但按照民法典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太乙作为坐骑的饲养管理人,醉酒状态下疏于管控动物,造成他人受伤,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讲解过程中,我留意到扎双马尾的女生坐直身体,双手叠放在桌面上,全程专注盯着投影,时不时低头在纸上记下要点。我邀请她分享想法,她认真说道:“原来就算不开车,喝醉了放任动物乱跑伤到别人,一样要负法律责任,以后我家里的小狗出门,大人也不能大意。”孩子朴素的感悟,让我真切感受到这次备课设计的价值,借助动画拆解法条,抽象的权责概念真正走进了孩子的认知里。还有不少同学陆续补充观点,有人提到喝酒本身就会削弱判断力,不管驾驭车辆还是牲畜,都存在安全隐患。
课堂临近尾声,我再次梳理案例逻辑,孩子们已经能自主区分交通酒驾与动物侵权两类不同法律范畴。课前,我反复斟酌案例、核对法条、剪辑动画配图,花费很久打磨课件,一度怀疑趣味形式会不会弱化普法严谨性。此刻看着踊跃发言、主动延伸生活场景思考的学生,我彻底打消顾虑。
从前我总认为普法要严肃刻板、逐条宣读条文,这次授课让我改观。面向少年的法治教育,完全可以依托他们喜爱的内容搭建桥梁。孩子们没有被动接收知识,而是主动联想日常遛宠物、乘坐交通工具的场景,把课堂所学转化成生活安全意识。这节普法课不仅给孩子们种下守法避险的种子,也教会我调整教学思维,用贴近孩童世界的方式传递规则与善意,备课付出的所有心力,都在孩子们清澈的思考里得到温柔回响。
【作者:张方姝 来自单位: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 责编:王莉莉 马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