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7 20:46:53
今天是我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薛家岛法庭实习的第14天。上午,我像往常一样整理近期审理案件的卷宗。刚开始实习时,我总觉得卷宗整理是一项简单重复的基础工作,但随着接触的案件越来越多,我逐渐发现,一页页起诉材料、证据、庭审笔录和裁判文书连在一起,记录着一个案件在司法程序中逐步推进的过程。比起课堂上被提炼过的案例,这些卷宗让我更具体地看到,法律最终面对的是一个个真实的人。
其中,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让我停下来读了很久。卷宗中记录着被告人在庭审中的一句话:“我只是想让他受伤,这样他就不会再来骚扰我了,我以为赔钱就能解决了,我没想到这会犯罪。”这句话让我很受触动。对一个法律意识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做错事”“赔钱”和“构成犯罪”之间的界限,或许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清楚。以前提到普法,我首先想到的是把法律规定解释明白。今天面对这本案卷,我开始意识到,普法还应该让人在真正越过边界之前,知道边界在哪里,也知道自己的选择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下午三点,我带着提前准备好的访谈提纲和上午产生的疑问,与带教书记员进行了一次访谈。我们聊到短视频普法的传播效果、内容风险和现实需求。她告诉我,现在普法类自媒体账号越来越多,有些视频没有充分说明法律适用的具体条件和个案差异。部分当事人记住了“胜诉”“赔偿”的结果,却忽略了自己的案件在事实和证据上并不相同。谈到法院开展短视频普法时,她说:“法院确实有在微信视频号普法的打算,但问题在于,法律要讲准确,就难免复杂冗长;要讲通俗,又难免被断章取义。”上午那本卷宗让我看到,不理解法律边界可能带来怎样的后果。下午这场访谈则让我意识到,把这条边界准确、通俗地讲给普通人听,本身也并不容易。
一天的工作结束,我重新翻看手中的案卷和访谈记录。以前我以为,普法做得好,就是把复杂的法律知识讲得简单一些。今天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把复杂的法律讲清楚,而不是为了省略必要的条件。短视频或许只有几十秒,但法律判断所依赖的条件,不能随着时长一起被剪掉。好的普法,也不只是告诉人们“可以”或者“不可以”,而是让人知道为什么这样判断,在什么条件下结论才成立。从一本案卷到一次访谈,我也更加理解了“明法辨真”想做的事——让更多人看见法律,也让他们学会辨别和理解法律。
【作者:2024级本科生 陈方祺 来自单位:法学院 责编:李子嵩 武立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