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03 17: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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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团委的精心组织下,今天我们一行十人走进了济南市百花社区,联合山大北路街道办事处共同举办了一场“青春志愿,历城有我”的普法志愿活动。
早晨九点半,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们在社区小广场精心布置了活动场地,穿上了早已准备好的志愿者马甲,开始了期待已久的普法活动。由于本次志愿服务活动时值“妇女节”临近,因而我们选择了“妇女权益保护”这一贴近居民生活的主题。活动过程中,既有咨询妇女产假具体内容的年轻夫妻,也有年过花甲希望了解最新法规的大爷大妈,他们的热情令我们为之动容,也更加感到肩头那一份重担与责任。
半天的普法志愿活动很快结束了,但是留给我们的却有不少感慨。对于我们法科学子来说,每年都会去参加不少普法宣传活动,尤其是遇到相关权益保障日时(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更是少不了。在这一次次普法的过程中,我们遇到的绝大多数都是普通民众,他们对于法律知识充满了渴求,拿着宣传单页让我们给他们细细慢讲,不时打断并提出他们的观点。而在普法的过程中,我们也从最基层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东西。犹记前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时那位陪伴我们一个下午,结合自身体会为我们精讲中国宪法精神的退休教授;忘不了协助我们普法之余,传授我们与居民打交道技巧的燕子山社区工作人员;难舍与我们交流就业经历,鼓励我们努力进取,有所建树的的《济南日报》的年轻记者……
一个志愿者就是一把泥土,但我们存在的意义,不是被淹没。而是与无数把泥土聚集在一起,成就一座山峰,一条山脉,一片群峰!
作为志愿者的我们,愿在志愿服务的道路上且歌且行,越走越远!
【作者:法学院2012级本科 吴一波 来自单位: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闫薇】